早在去年2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中就有提及“有条件时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
随着恢复期血浆治疗的条件逐渐成熟,这一治疗方法逐渐走进公众视野。
所谓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其实就是利用康复者血浆中一定滴度的病毒特异性抗体,来降低患者体内病毒含量,从而达到治疗预期。恢复期血浆治疗是一项古老而又创新的急救措施之一,在近十多年的突发传染病中得到应用。
10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再次修订。
主要修订以下内容:
一、捐献血浆者招募部分
增加无症状感染者招募要求,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不少于3周;
修改献血浆者招募采集时间,“距首发症状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不少于3周;符合最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出院标准”。
二、临床应用指南部分
进一步细化恢复期血浆临床应用适应症,明确临床应用遵循原则,恢复期血浆主要用于病情进展较快、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以及重症、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
完善输注原则,优先选择ABO和RhD同型血浆输注,特殊情况如某种血型的康复者血浆缺乏等可以实施相容性输注。
三、人员安全防护及工作环境消毒要求部分
增加现场采浆人员防护要求,保障采浆人员安全。医务人员在采集康复者血浆时,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包括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帽子,严格手卫生,戴手套;当可能发生喷溅操作时,穿隔离衣,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严格按照采浆防护要求正确选择和穿脱防护用品,在规定区域内穿脱,脱摘前进行手卫生。脱摘后的防护用品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01
哪些患者可以捐献血浆呢?
捐献血浆的康复者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距首发症状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不少于3周;
符合最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出院标准;
年龄应当满18岁,原则上不超过55岁;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不低于45公斤;
无经血传播疾病史;
经临床医师综合患者治疗等有关情况评估可以捐献血浆者。
02
“恢复期血浆治疗”适用人群?
病情进展较快、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以及重症、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
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原则上在病程早期使用,特别是距离首次出现临床症状7天以内或转为重型3天以内。
2.病情进展快的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患者,特别是年龄大于75岁的普通型患者,或年龄65-75岁但合并糖尿病、慢性肾脏损害、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等基础疾病的普通型患者。
3.以呼吸衰竭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患者,特别是年龄大于40岁的重型、危重型患者。或经临床专家综合评估需要进行血浆治疗的患者。
03
“恢复期血浆治疗”有哪些禁忌?
1.使用禁忌:有血浆输注过敏史或人体血浆蛋白类制品过敏史的;有枸橼酸钠过敏史的;有亚甲蓝过敏史的严禁使用经亚甲蓝病毒灭活血浆;其他严重过敏史的或血浆使用禁忌证的。
2.不宜使用的情形:危重症终末期,多器官功能衰竭无法逆转的;非中和新冠病毒目的的治疗;临床医生综合评估认为存在其他不宜输注情形的。
参考资料:
1、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