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治方面的问题(十三)
Q
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服从管理时,应如何处理?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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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
2.如何判定自己是否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
3.如果自己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应怎么办?
4.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如何报告?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发现和报告时限是多久?
6.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时应当及时采取哪些隔离防控措施?
7.医疗机构救治传染病患者时,如何实施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8.出、入境的人员在传染病防控过程中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9.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等应如何处理?
1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应乘怎样的交通工具就医?
11.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怎么办?
12.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来京人员在防控疫情扩散方面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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